泡沫滅火劑需搭配泡沫產生裝置(泡沫槍、泡沫炮、泡沫噴淋系統等)使用,不同類型裝置的操作流程略有差異,核心步驟如下:
檢查準備
確認滅火劑類型與火災類型匹配(如抗溶性泡沫用于醇類火災,水成膜泡沫用于油類火災)。
檢查泡沫產生裝置、管路、閥門是否完好,無堵塞、泄漏。
按產品說明書的配比要求,將泡沫液與水混合(常見配比為 3% 或 6%,即 3 份泡沫液 + 97 份水,或 6 份泡沫液 + 94 份水)。
啟動裝置
手提式泡沫槍:連接消防水帶與水源,打開水源閥門,待水流穩定后,開啟泡沫液控制閥,泡沫會經槍頭噴射而出。
固定式泡沫系統:啟動消防水泵,打開對應分區閥門,通過泡沫炮或噴淋頭向火區噴射泡沫。
高倍數泡沫發生器:啟動動力裝置,風機吸入空氣,與混合液充分混合后產生大量高倍數泡沫,覆蓋火區。
噴射操作
噴射時需將泡沫覆蓋在燃燒物表面,從火源邊緣向中心推進,避免直接沖擊液面(防止可燃液體飛濺擴大火勢)。
對流淌火,需先封堵蔓延方向,再逐步覆蓋滅火;對密閉空間火災,需保證泡沫填充至整個空間,實現窒息滅火。
后續處理
火勢撲滅后,需持續噴射少量泡沫,防止復燃。
清理現場殘留泡沫時,避免將含泡沫的廢水排入水源或下水道(部分泡沫液含環保風險成分,需按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