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壓力校驗儀的校準周期沒有統一的固定值,核心是結合計量規程要求、使用場景、設備狀態綜合確定,常見周期為6~12 個月,具體劃分和依據如下:
1. 法定計量規程的基礎要求
按照國內通用的 JJG 875-2019《數字壓力計檢定規程》,作為計量器具的智能壓力校驗儀,常規校準周期不超過 12 個月。
若設備用于強制檢定領域(如貿易結算、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等),必須嚴格遵循 12 個月的周期,或按當地計量監管部門的要求執行,超期未校準的設備不得用于法定計量工作。
若僅用于企業內部質量控制、非關鍵工藝監測,可在規程框架內適當調整周期。
2. 按使用場景調整校準周期
高頻次、惡劣環境使用:如每天用于現場校準、在高溫 / 高濕 / 強振動環境下工作,設備精度易受影響,建議縮短周期至 6 個月,甚至 3 個月(根據設備漂移情況)。
低頻次、實驗室環境使用:如僅在恒溫恒濕實驗室偶爾使用,且每次使用后狀態穩定,可按12 個月周期校準;部分高精度計量級設備,若年度校準結果偏差極小,經評估后可申請延長至 18 個月(需保留評估記錄)。
長期閑置設備:閑置超過 6 個月重新啟用時,必須先進行校準,再投入使用,不能直接沿用之前的校準證書。
3. 特殊情況需提前校準
出現以下情形時,即使未到校準周期,也需立即安排校準:
設備經過維修、拆卸、更換核心部件(如壓力傳感器、主板)后;
測量數據出現明顯異常(如波動遠超重復性誤差、示值偏差過大);
設備遭受碰撞、跌落、電磁沖擊等外力影響后;
參與重要計量比對或檢測任務前,為確保數據準確。
4. 校準周期的確認原則
企業可建立計量器具臺賬,記錄每臺智能壓力校驗儀的使用頻次、環境、校準歷史數據,通過趨勢分析確定周期:
若連續 2~3 次校準結果均穩定,偏差遠小于允許誤差,可適當延長周期;
若校準結果偏差逐年增大,需縮短周期,并排查設備老化或使用不當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