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壓力校驗儀的校準報告是計量溯源性和測量結果有效性的法定依據,需嚴格按照國家計量規程(如 JJG 875-2019《數字壓力計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編制,核心內容需完整、準確、可追溯,具體包含以下模塊:
1. 報告頭部基礎信息
報告編號:標識,需與校準記錄臺賬對應,便于查詢和追溯。
校準機構信息: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計量認證資質編號(如 CNAS 認可證書號),需加蓋校準機構公章或專用章。
委托方信息:委托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
校準對象信息:
智能壓力校驗儀的型號規格、出廠編號、量程范圍、精度等級、分辨力;
制造廠家、生產日期;
設備外觀狀態(如無破損、連接正常等)。
2. 校準條件
這是確保校準結果有效性的關鍵,需明確記錄環境和設備參數:
環境條件:校準溫度(通常要求 20℃±2℃)、相對濕度、大氣壓力,是否無振動、無電磁干擾等。
標準器具信息:
所使用的標準設備(如更高精度的標準壓力計、壓力發生器)的型號、編號、量程、精度等級;
標準器具的有效檢定 / 校準證書編號及有效期,需滿足 “標準器精度≤被校儀器精度的 1/3~1/5” 的計量要求。
3. 校準依據
明確執行的國家或行業技術規范,例如:
JJG 875-2019《數字壓力計檢定規程》
JJF 相關校準規范(針對專用智能校驗儀)
設備制造商提供的技術說明書
4. 校準項目及數據記錄
這是報告的核心部分,需分項目詳細記錄,智能壓力校驗儀需覆蓋壓力測量和壓力發生兩大核心功能:
零點誤差校準:無壓力輸入時,記錄顯示值與理論零點的偏差。
示值誤差校準:
按均勻分布的校準點(如量程的 0%、25%、50%、75%、 FS)進行升壓和降壓雙向測試;
記錄每個校準點的標準值、被校儀表示值、示值誤差(示值誤差 = 被校值 - 標準值);
計算示值誤差,判斷是否在允許誤差范圍內。
重復性誤差校準:在某一校準點(通常選 50% FS)重復測量≥6 次,記錄測量值,計算值與最小值的差值,判定是否符合技術指標。
壓力發生功能校準(若設備帶發生模塊):設定目標壓力值,記錄實際發生的壓力與目標值的偏差。
電信號測量 / 仿真校準(若設備支持):對 4~20mA、0~5V 等信號的測量精度和仿真精度進行測試記錄。
5. 校準結果評定
明確判定合格 / 不合格 / 符合某等級:根據校準數據,對比被校儀器的技術指標(如精度等級、允許誤差),給出明確結論。
若存在不合格項,需注明具體不合格的校準點和誤差值。
6. 校準結論與備注
校準結論:如 “本次校準所測項目,除 XX 項外,其余均符合 JJG 875-2019 中 ±0.05% FS 精度等級的要求”。
備注:
校準結果的有效期限(通常為 1 年,具體按規程要求);
特殊說明(如設備使用注意事項、未校準的功能模塊等);
校準報告僅對本次校準的設備狀態負責。
7. 簽字確認欄
校準人員、核驗人員、審批人員的簽名及日期;
簽名人員需具備相應的計量從業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