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系運行未滿 4 個月或未完成內審 / 管評:提前規劃,預留≥4 個月試運行,內審 / 管評必須閉環。
文審反復退回:文審前請 Q1 審核員背景顧問預審,確保條款全覆蓋、邏輯清晰、記錄可追溯。
關鍵過程未確認 / 人員無證:焊接、NDE、熱處理等提前完成確認與再確認,人員持證有效,記錄留存≥10 年。
供應商分級與評估缺失:建立分級標準,高風險供應商完成現場評估或第三方審核,形成臺賬與證據鏈。
整改超時或 NCR 關閉不徹底:審核后 45 天內提交整改,重大 NCR 提前制定復檢 / 目擊計劃,確保證據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