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記錄與公示的可追溯性
選票原始憑證留存:
每張選票編號與選民登記信息關聯(但需隱藏選民身份,保障隱私),廢票需單獨封存并由監票人簽字注明原因。
采用紙質選票為主、電子系統為輔的雙軌制,電子數據需與紙質記錄一一對應,防止單一系統故障或篡改風險。
計票結果多級公示:
現場公示:計票結束后立即公布各候選人得票數、有效票總數、廢票數量,由計票小組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官方渠道公示:通過政府網站、主流媒體等平臺發布詳細計票報告,包括分選區統計數據、得票率、當選人名單等,接受公眾查詢。
異議期制度:設定固定期限(如 5 個工作日),允許相關方對計票結果提出書面質疑,選舉委員會需在限期內公開復核過程和結論。
電子計票的防護
區塊鏈技術應用:
通過區塊鏈分布式記賬,將選票信息加密存儲于不可篡改的鏈式結構中,確保每一張選票的來源、去向和計票過程可追溯,防范數據篡改。
典型案例:西弗吉尼亞州曾試點區塊鏈投票系統,選民可通過手機投票并實時查看計票進度。
離線計票與物理隔離:
對電子計票設備進行斷網處理,使用專用 U 盤或單機系統導入選票數據,避免網絡攻擊或黑客干預。
設備需經過第三方檢測,每次使用前清空歷史數據并初始化,由監票人現場監督操作。
爭議處理的程序化
層級化裁決流程:
基層復核:由選區計票小組對爭議選票或數據初步核查,3 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說明。
上級仲裁:對基層結果不服的,可向縣級以上選舉委員會申請復核,由法律、統計等領域專家組成評審組,公開聽證后作出裁決。
司法終審:對行政裁決仍有異議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司法機關依據證據作出終判決。
緊急處置預案:
若出現大規模計票錯誤、設備故障或舞弊證據,選舉委員會可依法暫停計票,啟動備用方案(如啟用紙質選票人工重計),并及時向公眾說明情況。
系統構成:
1、配接主機四核2G以上、筆記本或臺式機操作系統 Windows xp、windos7、Windows 10等。
2、虹光高速文檔掃描儀1臺
3、機讀選票:可以是紅、藍、綠、黃等底色或普通打印機紙。
4、現場選票黑白激光打印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