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是一個系統而細致的過程,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一、準備申請文件
申請不同類型的專利,需要準備不同的文件:
?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請求書;
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有說明書附圖);
權利要求書;
摘要及其附圖(具有說明書附圖時)。
?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
說明書;
說明書附圖;
權利要求書;
摘要及其附圖。
?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
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圖片或者照片各一份。
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兩份。
此外,公司申請專利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個人申請專利則需提交申請人和發明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同時都需要提供申請地址、郵編、電話等通訊方式。
二、提交申請
將準備好的申請文件提交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其代辦處。
三、專利局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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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繳納申請費
申請費以及其他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收費處或專利局代辦處面交,或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目前,銀行采用電子劃撥,郵局采用電子匯兌方式。繳費人通過郵局或銀行繳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繳納費用的名稱使用簡稱。匯款人應當要求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在匯款附言欄中錄入上述繳費信息,通過郵局匯款的,還應當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入完整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費用不得寄到專利局受理處。面交專利申請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后繳納申請費。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后再繳納申請費,繳納申請費的日期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兩個月。
五、初步審查
專利局會對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核實文件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申請人資格是否合法等。
六、公布(僅針對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申請經過初審合格后,將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
七、實質審查(僅針對發明專利)
實質審查是對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其它實質性條件進行審查。
八、答復專利局的各種通知書
在審查過程中,專利局可能會發出各種通知書,如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