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2023年4月
章 許可證辦理
一、許可證頒發范圍及分類分級
1.哪些單位應該取得許可證?
答:按照《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0 年第36號)(以下簡稱36號令)有關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活動的,應當按規定取得許可證。上述“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是指對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
2.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活動的具體范圍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
(1)輸電線路(含公用電廠、并網運行的自備電廠等各類電源點送出線路)工程中的組塔(不含土建基礎)、架線、相關附件金具的安裝、維修、試驗活動;
(2)變電(包括變電站、換流站、升壓站等)工程中的一
次、二次電氣設施的安裝、維修、試驗活動;
(3)供電(含配電)工程所涉及的組塔立桿(不含土建基礎)、架線、變電設施等的安裝、維修、試驗活動;
(4)用戶受電工程所涉及的組塔立桿(不含土建基礎)、架線、變電設施(用戶高壓變電所、用戶高壓配電室、用戶低壓配電室、用戶低壓配電盤)等的安裝、維修、試驗活動;
(5)前述(1)至(4)范圍內的電纜接頭、敷設、主要附件設備的安裝、維修、試驗活動;
(6)其他涉及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活動。
3.許可證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應該先辦哪一個?
答:按照國家“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要求,申請單位應先進行工商登記,憑營業執照申請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務范圍涉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的,應在取得許可證后方可從事。
4.許可證分為哪些類別?
答:許可證分為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
取得承裝類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活動。取得承修類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維修活動。取得承試類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試驗活動。
5.許可證分為哪些等級?
答:許可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五級。
取得一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
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二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3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三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四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取得五級許可證的,可以從事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活動。
6.36號令中所稱“以上”“以下”“不低于”“不少于”如何理
解?
答:根據36號令有關規定,“以上”“以下”“不低于”“不少于”均包含本數。例如:“取得五級承裝類許可證的,可以從事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活動”是指持有五級承裝類許可證可從事10千伏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活動。
二、許可證申請條件
許可證申請應滿足哪些條件?
答: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