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開普票不能開專票的4種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實交易的業務,這4種情形也是不能開專票,只能開普票的,切記: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的。
(2)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例:A公司于2020年7月成立,于9月1日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5月,A公司辦理了2020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結果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A公司于2022年4月征期申報繳納了1-3月的“六稅兩費”,7月征期申報繳納了4-6月的“六稅兩費”。2022年8月,A公司根據稅務機關有關執法決定文書,對2020年度匯算清繳申報進行了更正,確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A公司8月更正匯算清繳申報后,應當如何對“六稅兩費”申報進行更正?
答:根據《公告》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A公司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稅款是否能夠申報享受減免優惠,應當依據2020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確定。A公司于2022年8月更正了2020年度的匯算清繳申報,結果確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根據《公告》條第(三)項規定,A公司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報“六稅兩費”時不能夠享受減免優惠,應當進行更正申報,補繳減征的稅款。
銷售、出租不動產
銷售、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貨運代開
稅務機關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應在備注欄注明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9﹞4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