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發票時7個不行
(1)發票沒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一律不行!
(2)適用稅率錯誤,一律不行!
(3)發票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相符,一律不行!
(4)籠統的開辦公用品、食品等名稱發票,一律不行!
(5)發票章蓋的不規范的,一律不行!
(6)開具匯總辦公用品、食品等發票,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外加蓋上發票專用章,A4紙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買了一些簽字筆、筆記本什么的,發票上必須把商品名稱、型號、數量都打印出來才行!
(7)開具培訓會議清單,必須由酒店系統或銷售系統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其它途徑開具的清單,一律無效!
若是設立分公司,由于企業所得稅需要匯總納稅,匯總后超過了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沒法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需要按照25%繳納企業所得稅。
20家店合計企業所得稅=20*100*25%=500萬元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或者扣繳義務人、代征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國家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由國家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報稅基本稅種和稅率:
1、增值稅按銷售額繳4%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年按全額繳納,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使用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9、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10、發放工資獎金的扣繳個人所得稅。除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向國稅局申報繳納外,其他均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