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生產條件的,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所以如果熟悉流程基本上安許申請大概1個月這樣就能領到。
生產許可證延期 提交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主管部門受理。 符合標準的,予以受理,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并將申請材料轉審查人員。 不符合標準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向申請人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申請材料 溫馨提示:申請材料所涉及的證件、票據需要提交原件查驗,企業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請到本網查閱、下載相關表格、要求和資料。 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申請表、變更申請表、延期申請表均用A4型紙打印,一式三份。 其余資料應統一制作為電子文檔并刻錄光盤,同時提供原件以備查驗。電子文檔制作格式要求見附件。
生產許可證是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具備的證件,沒有生產許可證就沒有承接工程的權利,和資質證書具有同等地位,缺一不可。生產許可證代表著企業的生產能力,是國家對建筑施工行業加強生產監督管理的體現,可以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從企業接工程到工程結算時,都需要用到生產許可證。它的有效期是3年,在有效期滿之前必須得申請生產許可證延期,否則只能重新核定了。

